核技术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医疗诊断等领域,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提升全县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以下简称微山县分局)把辐射环境安全作为“底线”,建立管理、执法、监测“三位一体”的核与辐射监管体系,持续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微山县分局着眼完善辐射安全长效机制,探索构建“企业自查—监管核查”“负责人—监管人”的“双保险”新模式,形成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双重约束,切实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严格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季度全覆盖检查和上报工作,借助平台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重点企业放射源的安全使用情况实施24小时在线监督管理。
针对核技术利用企业使用放射源、医疗单位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等设备的使用较为普遍的特点,对县域内10家核技术利用企业及33家医疗单位开展核技术利用专项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为核技术使用单位储备更多专业人才,不断规范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对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和山东银河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两家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调度企业按照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完成年度监测工作。
聚焦安全底线,微山县分局主动对接县公安局、县卫健局,联合对辖区内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现场排查,共排查整改问题两个。联合县卫健局对全县核技术利用单位、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现场管理、资料分档建档规范情况,整改问题39个。加大对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监督指导和排查力度,压实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核技术利用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发现的违法情况,联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坚决依法从重查处。
为进一步提高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规范现场检查和执法工作程序,控制、减轻和消除辐射事故的风险和危害,维护辐射环境安全,微山县分局坚持“实景、实操、实战”的原则,每年不定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锤炼应急队伍,丰富实战经验,有效优化应对和处置辐射事故,做到“无急可应、有急能应、凡应必胜”,确保全县辐射环境安全。